为深化外汇管理体制,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国家外汇管理局决定改进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方式,取消和调整了部分直接投资外汇管理行政许可项目,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1、直接取消部分直接投资项下管理环节
⑴ 取消直投项下各类账户开立、入账、结汇以及购付汇核准
⑵ 取消直投项下境内外汇划转核准
⑶ 取消外国投资者境内合法所得再投资(转增资)核准
⑷ 取消减资验资询证
⑸ 取消外商投资性公司境内再投资企业的外汇登记及验资询证
2、进一步简化现有管理程序
⑴ 简化直接投资项下外汇账户类型
⑵ 简化资本金结汇管理程序
⑶ 简化验资询证及转股外资外汇登记程序
⑷ 简化审核材料、缩短办理时限
3、进一步放松直接投资项下管制措施
⑴ 放宽直投项下账户开立个数及异地开户限制
⑵ 放宽异地购付汇限制
⑶ 放宽境外放款资金来源及放款主体资格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