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18年12月11日印发的《黄金积存业务管理暂行办法》(银办发﹝2018﹞222 号)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业务运营、保障客户权益,我行将调整积存金业务(包含实时认购/挂单认购/积存计划)最小业务单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自 2026年1月1日起,我行积存金业务最小业务单位调整为1克或等值1克积存金的金额。同时,保留当前我行积存金业务最小起购金额为1000元。
2、调整前已持仓重量不足1克的积存金业务,后续业务的持有、赎回,不受影响。
以上情况请您知悉并请谨慎开展交易,注意防范相关风险。
特此通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