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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

2026-05-13 08:30:00

根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与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商资管”)签署的《个人不良资产批量转让项目资产转让合同》(编号:【NBCBLSDSJZZ0002】),宁波银行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其他费用等/简称“债权”)依法转让给浙商资管,相关贷款合同的其他内容不变

宁波银行作为前述债权的转让方,浙商资管作为前述债权的受让方,特此联合公告要求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或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或自知悉上述债权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接收到相关短信通知、电话通知、信函通知)之日起,向浙商资管履行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如债务人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担债务的主体依法履行偿还义务。

前期宁波银行已报送公告清单内债务人的借款信息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数据库,现浙商资管作为前述债权受让方将依据相关协议约定,将债权的不良贷款信息承接继续上报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数据库。

如有疑问或沟通还款事宜,请与浙商资管联系,联系电话:4001185999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5月13日

公告清单: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第1期个人不良贷款(个人经营性贷款)转让项目清单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6】年【1】月【20】日债务人在宁波银行的账面欠款本金、利息、费用余额,债务人至实际支付日应支付给浙商资管的利息、费用等按债务人与宁波银行签署的相关借款合同及有关规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