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IBM

 

 

【业务简介】

CIBM是指境外机构投资者在央行备案后,直接通过结算代理人进入我国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的业务模式。2020年9月新增CIBM Direct直接交易服务,直投模式下的境外机构投资者可直接向境内做市机构发送报价请求并达成现券交易,还可使用交易分仓、一揽子交易等便利性功能。

【适用对象】

经监管机构核准可以进入境内银行间债券市场开展债券交易的境外机构,包括境外央行、国际金融组织和主权财富基金等央行类组织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依法注册成立的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等各类金融机构,上述金融机构依法合规面向客户发行的投资产品,以及养老基金、慈善基金、捐赠基金等中国人民银行认可的其他中长期机构投资者。

【交易流程】

1、境外机构投资者准入

与境外机构投资者首次建立代理关系前,我行参照代理交易与结算境外机构投资者准入标准进行业务准入评估,并执行境外机构投资者尽调,做反洗钱调查、KYB以及CDD。

2、相关协议签署

我行与符合准入要求境外机构投资者签订《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代理业务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3、备案、联网与开户

我行代理客户向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申请投资备案,向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以下简称“同业拆借中心”)提出联网申请,向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和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书面提出开户申请。

4、结算账户开立

我行在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信息系统为客户办理登记,凭在资本项目信息系统生成的业务登记凭证,由分支行相关部门为境外机构投资者开立专用外汇账户,并为其开立人民币特殊账户。

5、交易及清算

(1)境外客户市场化询价

我行根据代理协议约定方式接收客户询价指令,要素包括但不限于标的、方向、交易量、意向价格、结算时间等,根据市场变化及时将最新的可成交价格回复给客户,客户确认在有效期内达成报价或者撤销交易。我行在本币交易系统上回复境外客户RFQ,并跟进后续清算等流程。

(2)境外客户指定交易

我行根据代理协议约定方式接收客户交易指令,要素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对手、方向、标的、交易量、价格、结算时间等,直接登录代理客户账户完成交易发送,并跟进后续清算等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