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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制“非法代理”,倡导理性维权

2025-03-11 14:34:08

银行收到“投诉人”来电要求协商还款,沟通过程中“投诉人自称为A先生本人,且能够准确回答个人信息,但银行工作人员发现其态度恶劣,且不以解决问题为目的,由此怀疑非A先生本人。后银行多次尝试,最终成功与A先生本人建联,A先生承认确实在网上找帮忙,但对“冒充”本人之事并不知情,银行工作人员向A先生普及了“非法代理维权”的危害,A先生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最终与银行友好协商解决。

倡导理性维权,抵制“非法代理”。宁波银行提示您,“非法代理维权危害大:

1、危害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非法代理维权”组织或个人一般会要求消费者提供身份信息、通讯信息、家庭住址、银行账号等敏感信息,存在个人信息被恶意使用、违法泄露、账户被盗刷等风险。

2、危害消费者的资金安全。“非法代理维权”组织或个人往往要求消费者支付额外的“手续费”或“咨询费”,或诱导消费者购买产品,甚至截留侵占消费者资金等,使消费者遭受经济损失。而通过银行、行业协会协商、投诉进行维权,无需支付额外费用。

3、危害消费纠纷正常解决。“非法代理维权”组织或个人常常冒充法律工作者,谎称可处理逃废债、免息还款等事宜,诱导消费者委托其“代理维权”后,不仅侵占消费者正当的投诉维权渠道和资源,扰乱金融市场秩序,还可能编造事实、伪造证据、提供虚假信息等,阻碍消费纠纷正常解决。

那么,金融消费者该如何防范“非法代理”陷阱?宁波银行提醒:

1、提高个人信息保护意识。日常生活中要多关注、多学习金融政策和金融知识,提高自身金融素养。更不要轻易向陌生人透露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银行卡等个人信息,避免因信息泄露遭受不必要的损失。

2、通过正当渠道投诉维权。如与金融机构出现争议时,常见的维权渠道包括:与金融机构协商、投诉、调解、仲裁、诉讼等。

3、弘扬契约精神。在办理金融业务时,消费者应详细阅读合同条款,就不明白的问题及时进行咨询协商。合同签订后,双方均应弘扬契约精神,切实履行合同约定,遇到问题友好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