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积存金、定存金产品客户风险评估等级准入要求的公告
2025-06-11


尊敬的客户:

为防范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权益,宁波银行决定自2025年6月13日(周五)起调整积存金、定存金产品客户风险评估等级准入要求。具体如下:

个人客户在办理积存金、定存金业务前,应进行客户风险等级评估。如客户风险评估结果为平稳型、增长型、进取型,则可以办理积存金、定存金的签约、购买操作;如客户风险评估结果为保守型、稳健型,则客户不可以办理前述交易。客户办理积存金、定存金的赎回、兑换、解约等操作不受风险评估结果限制。

详情敬请垂询宁波银行各营业网点,或致电咨询我行客服热线:9557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