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与天津滨海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滨海正信”)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编号:【2025-TJBHZX-G-0039】),宁波银行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其他费用等/简称“债权”)依法转让给滨海正信。
宁波银行作为前述债权的转让方,滨海正信作为前述债权的受让方,特此联合公告要求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自知悉上述债权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接收到相关短信通知、电话通知、信函通知或本公告)之日起,向滨海正信履行偿还义务。如债务人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担债务的主体依法履行偿还义务。
前期宁波银行已报送公告清单内债务人的借款信息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数据库,现滨海正信作为前述债权受让方将依据相关协议约定,将债权的不良贷款信息承接继续上报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数据库。
如有疑问或沟通还款事宜,请与滨海正信联系,联系电话:4000689111;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常德道78号。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天津滨海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
公告清单: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第4期个人不良贷款(个人消费贷款)转让项目公告清单
注:本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4】年【9】月【29】日债务人在宁波银行的账面欠款本金、利息、费用余额,债务人至实际支付日应支付给滨海正信的利息、费用等按债务人与宁波银行签署的相关借款合同及有关规定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