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惠私享10号产品说明书(移动)
2018-09-07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通理财2018年惠私享10号产品说明书(2018001版/封闭式净值型)

一、重要提示

㈠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作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通理财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书不一致的,以本说明书为准。

㈡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代理客户进行理财投资,并严格遵照本说明书所载的内容进行操作。

㈢宁波银行对本说明书具有解释权。

二、理财产品要素

产品名称        2018年惠私享10号

产品代码        183110

目标客户        达标私人银行客户或者合格投资者,购买人数上限200人

投资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产品类型        固定收益类封闭式净值产品

收益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

产品评级        中低风险

(本评级为宁波银行内部评级,仅供参考)

发行方式        私募发行

发行期(募集期)        2018年9月10日

产品起息日        2018年9月11日

产品到期日        2019年9月10日

理财期限        364天

资金到账日        在理财产品到期后3 个工作日内,银行一次性将理财资金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清算期间,理财资金不计息

业绩比较基准        5.15%

产品规模        不超过0.48亿

单笔认购/

申购最低份额        申购金额3000万元起,

以1万元的整数倍追加

相关产品费用        产品固定管理费0.40%,

申购规则        最低余额3000万,以1万递增

托管银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托管费率        0%

净值披露        本产品成立后每日披露产品净值。

其他规定        在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宁波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

税款规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税收监管政策的规定,理财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计算并缴纳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宁波银行作为理财产品投资管理人,将按照相关规定计算应缴纳的税费,并从理财产品财产中支付。后续国家法律法规如对相关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宁波银行有权根据税收政策相应调整理财产品运营过程中

发生的税费的承担方式。

三、投资对象

本期理财产品投资于境内市场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包括银行存款、货币市场工具、债券等标准化债权类资产,以及公募资产管理产品和非标准化债权资产等金融资产,具体投向如下:

投资资产        计划配置比例

固定收益类资产        80-100%

权益类资产        0-0%

(一)本产品的杠杆率不超过 140%;

(二)宁波银行确保在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投资资产的比例将按上述计划配置比例合理浮动。

四、募集期产品认购方式

投资者可以在发行期(募集期)内认购本理财产品,银行将按时间顺序累计认购金额。投资者认购成功后,银行将冻结投资者指定账户中相应的资金,募集期结束后统一划转,划转前不再向客户进行最后确认。认购后,投资者可以在发行期间申请取消认购。

如果由于实际募集金额小于能够投资运作的金额(下限规模)等原因,本理财产品不成立,银行将于募集期结束后1个工作日内通过银行网站向投资者进行公告。

募集期内,投资者认购资金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五、理财收益说明

㈠理财本金及收益风险

本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产品,宁波银行不提供保本承诺。在最不利情况下,将损失全部的本金及收益,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㈡产品到期收益计算

投资者投资本理财产品3000万元,起息日当日产品净值为1.00元,折算份额30000000份。产品到期时,扣除所有固定费用后的产品净值为1.0500,则客户到期收到31500000元。

上述数据均为模拟数据,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

㈢其它说明

到期日遇节假日顺延,适用假期为中国公众假期。

六、理财产品估值

㈠估值日

本产品由产品托管人按证券交易所、银行间市场等交易场所或系统的估值日进行估值,本产品净值每日向本产品持有人披露。

㈡估值对象

本理财产品所持有的所有资产。

㈢估值方法

理财产品所持有资产,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摊余成本进行计量:(一)所投金融资产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的并持有到期;(二)所投金融资产暂不具备活跃交易市场,或者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也不能采用估值技术可靠计量公允价值。

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的资产,具体估值方法如下:

1、货币市场工具类的估值

(1)银行存款以本金列示,逐日计提利息。

(2)货币基金:货币基金以当日基金净值估值。

2、债券类的估值

不符合摊余成本法估值条件的债券按公允价值估值。

3、债券型基金的估值

对债券型基金按估值日的基金净值进行估值,估值日为非交易日的,按最近交易日基金净值进行估值。

4、债权类项目的估值

不符合摊余成本法估值条件的债权类项目按公允价值估值。

5、其他资产类估值

其他资产不符合摊余成本法估值条件的,以公允价值计算。

6、国家或相关监管机构有最新规定的,按其规定进行估值。

7、在任何情况下,产品管理人与托管人所共同认可的估值方式均视为客观、公允的估值方法。该产品估值均以产品公布的估值结果为准。

㈣估值错误的处理

理财产品管理人(或其授权人)和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产品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产品单位净值出现错误时,理财产品管理人(或其授权人)应当立即予以纠正,并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由于本产品估值所用的价格来源出现错误,或由于其它不可抗力原因,理财产品管理人(或其授权人)和托管人虽然已经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进行检查,但是未能发现该错误的,由此造成的产品资产估值错误,理财产品管理人(或其授权人)和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但理财产品管理人(或其授权人)和托管人应当积极采取必要的措施消除由此造成的影响。

㈤暂停估值

当产品资产的估值因不可抗力或其它情形致使理财产品管理人(或其授权人)、托管人无法准确评估产品资产价值时或存在中国银监会认定的导致无法准确估值的其它情形,理财产品管理人(或其授权人)可暂停产品的估值直至另行通知,由此造成的暂停申购赎回的损失,理财产品管理人(或其授权人)和托管人可以免除赔偿责任。

七、提前终止

银行有权提前终止该产品,并至少于提前终止日前 1 个工作日通过银行网站进行公告。提前终止日后1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理财资金划入投资者指定账户。提前终止日至资金实际到账日之间,投资者资金不计息。

八、特别提示

本产品业绩比较基准仅供客户参考,并不作为宁波银行向客户支付本产品收益的承诺;客户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宁波银行的实际支付为准。客户在投资前,请仔细阅读本产品说明书,并作出独立的投资决策。

宁波银行将恪守勤勉尽责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组合,为客户提供专业化的理财服务。

客户应密切关注我行与本产品有关的信息公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九、信息公告

宁波银行将于理财产品发行之前、存续期间和到期日,在官方网站(www.nbcb.com.cn)或营业网点或宁波银行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对理财产品的运作过程、实际运作情况、调整投资范围、投资品种或投资比例,调整收费项目、条件、标准和方式等所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披露以及相关销售文本约定需要披露的事项等进行说明,发布相关信息公告。客户可通过我行网站、客服热线“95574”或我行各营业网点查询相关信息。

如有其他宁波银行认为对理财产品本金及理财收益有重大影响而公布的重要信息,将在宁波银行网站(www.nbcb.com.cn)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十、投诉及建议

若客户对理财产品有任何投诉或建议,请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574”或反馈至购买本期产品的营业网点,我行将对您所反映的情况和建议作及时的处理和反馈。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通理财风险揭示书》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理财客户权益须知》作为本产品说明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声明:本人已充分阅读《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通理财风险揭示书》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理财客户权益须知》及本产品说明书,并已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充分认识到投资本理财产品需要承担的风险,并自愿承担此风险

 

 

 

客户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通理财产品风险揭示书

尊敬的理财客户:

在理财计划的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政策、信用、流动性、法律等各种因素的影响,本产品可能会面临多种风险。因此,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监管规定的要求,在您选择购买本理财产品前,应充分认识风险,谨慎投资,仔细阅读风险揭示书,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信用风险:本产品投资组合包括债券及现金,同业资产、货币市场工具、衍生工具及其他符合监管要求的资产。

若购买非保本浮动类理财产品,如果理财产品所配置资产到期无法正常处置,则投资者本金及收益可能遭受损失,在最不利情况下,将损失全部的本金和收益,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若购买保本浮动类理财产品,如果理财产品所配置资产到期无法正常处置,则投资者理财收益可能遭受损失,在最不利情况下,将损失全部的收益,由此产生的风险及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能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若购买保证收益类理财产品,本期理财产品只能保证获得合同明确承诺的收益,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二、政策风险:本期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果在产品运作期间,国家宏观政策以及相关法规发生变化,将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行为的正常开展,进而导致本期理财产品收益的损失和降低。

三、利率风险:由于市场的波动性,投资于本期产品将面临一定的利率风险。存续期间,若人民银行提高存款利率,客户将失去将资金配置于存款时收益提高的机会。

四、流动性风险:若客户无赎回权。本期理财产品采用到期一次兑付的形式,在存续期内如果客户产生流动性需求,可能面临本期理财产品持有期与资金需求日不匹配的流动性风险。

若客户有赎回权。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客户只能在本理财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申购与赎回。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若遇大额赎回时,可能影响客户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

五、延期风险:如因本理财产品投资标的的融资人未按约定履行其还款义务,以及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本期理财产品不能按时偿付本金及收益,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六、提前终止风险:在本期理财产品存续期内,宁波银行有权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一旦本期产品被提前终止,客户则无法实现期初预计的全部收益。

七、信息传递风险:本期理财产品存续期内不提供账单,宁波银行将按照有关“信息公告”的约定,通过本行网站(www.nbcb.com.cn)、营业网点或宁波银行认为适当的其他方式、地点进行信息公告。客户应依据理财销售文件的规定,及时登录宁波银行网站或致电宁波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74”或到宁波银行各营业网点查询。如因客户未及时查询,或因通讯、系统故障以及其它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致使客户无法及时了解理财计划信息,所产生的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另外,客户预留在宁波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若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宁波银行,如因客户未及时告知,导致宁波银行无法及时联系客户,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客户自行承担。

八、其他风险:由于战争、自然灾害、重大政治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严重影响本期理财产品的正常运作,将导致本期理财产品收益的降低和损失。

本期理财属于非保本浮动收益型理财产品,期限364天,风险评级为 中低风险 类理财产品,适合购买的客户为风险评级 稳健型投资者(含)以上 的客户。客户无提前赎回权。

客户确认

1、理财非存款、产品有风险、投资须谨慎。请在仔细阅读理财销售文件,了解本人风险承受能力及产品具体信息后再行购买。如影响您风险承受能力的因素发生变化,请及时再次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2、        本人经过宁波银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确认本人的风险等级为________。

客户类型        对应等级

C1        保守型投资者

C2        稳健型投资者

C3        平稳型投资者

C4        增长型投资者

C5        进取型投资者

 

 

 

3、 本人确认如下:

(客户需全文抄录以下文字以完成确认:本人已经阅读风险揭示,愿意承担投资风险。)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确认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理财客户权益须知

尊敬的理财客户:

理财产品投资在获取收益的同时存在投资风险,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请在投资理财产品之前认真阅读以下内容:

一、理财产品购买流程

个人理财业务人员应该详细向客户介绍理财产品销售业务流程、收费标准及方式,要求客户填写《宁波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客户评估问卷》,了解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情况、投资期限和流动性要求,提醒客户阅读并签署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并确认客户抄录了风险确认语句。由宁波银行业务人员按照业务流程录入相应的业务系统,办理具体认购手续。

二、客户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客户在购买理财产品前,需本人填写《宁波银行个人理财业务客户评估问卷》,评估结束后宁波银行个人理财业务人员将评估意见告知客户,由客户签字确认。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分为5级,由低至高分别为保守型、稳健型、平稳型、增长型、进取型,客户应购买与本人风险级别相匹配的产品。如果根据评估结果该客户系不适合购买某类产品,个人理财业务人员需明确告知客户。

三、信息公告

宁波银行将于每个产品开放日通过宁波银行网站(www.nbcb.com.cn)公布产品净值(若有),并在理财产品发行之前、存续期间和到期日对理财产品的运作过程、实际运行情况等进行说明,发布相关信息公告。客户可通过宁波银行网站、客服热线或宁波银行各营业网点查询相关信息。如有其他宁波银行认为对理财产品本金及理财收益有重大影响而公布的重要信息,将在宁波银行网站(www.nbcb.com.cn)发布相关信息公告。

四、投诉及建议

若您对理财产品有任何投诉或建议,请致电宁波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74”或反馈至购买本期产品的营业网点,宁波银行将对您所反映的情况和建议作及时的处理和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