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期外汇买卖是指宁波银行与对手方在成交后并不立即办理交割,而是事先约定币种、金额、汇率、交割时间等交易条件,到期才进行实际交割的外汇交易。
适用群体
具备衍生交易资格的金融机构。
交易币种
美元、港元、欧元、日元、英镑、瑞士法郎、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等自由兑换货币。
交易流程
1.我行与对手方相互建立交易额度,交换标准清算指示,及签署ISDA/NAFMII等法律协议。
2.我行与对手方可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外汇交易系统上通过询价交易方式进行远期外汇买卖,也可以通过路透交易机或等其他电子交易系统询价成交。
3.双方进行资金交割。
即期外汇买卖是指宁波银行与对手方在交易日约定币种、金额和汇率,并最迟在达成交易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进行资金交割的外汇买卖交易。
适用群体
具备外汇交易资格的金融机构。
交易币种
美元、港元、欧元、日元、英镑、瑞士法郎、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等自由兑换货币。
交易流程
1.我行与对手方相互建立交易额度,交换标准清算指示。
2.我行与对手方可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外汇交易系统上通过询价交易方式或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即期外汇买卖,也可以通过路透交易机或等其他电子交易系统询价成交。
3.双方进行资金交割。
掉期外汇买卖是指宁波银行与对手方在交易日约定,在近端交割日按约定的汇率以货币A交换一定数量的货币B,并以约定的远期价格在远端的交割日用货币A反向交换同样数量的货币B。
适用群体
具备衍生交易资格的金融机构。
交易币种
美元、港元、欧元、日元、英镑、瑞士法郎、澳大利亚元、加拿大元等自由兑换货币。
交易流程
1.我行与对手方相互建立交易额度,交换标准清算指示,及签署ISDA/NAFMII等法律协议。
2.我行与对手方可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外汇交易系统上通过询价交易方式进行掉期外汇买卖,也可以通过路透交易机或等其他电子交易系统询价成交。
3.双方进行资金交割。
外汇期权是指合约购买方在向出售方支付一定期权费后,所获得的在未来约定日期或一定时间内,按照规定汇率买进或者卖出一定数量外汇资产的选择权。
适用群体
具备衍生交易资格的金融机构。
交易货币
美元、欧元等自由兑换货币。
操作流程
1.银行与对手方相互建立交易额度,交换标准清算指示。
2.银行与对手方可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系统上通过询价交易方式进行人民币外汇期权买卖,也可以通过路透交易机或其他电子交易系统询价成交。
3.双方进行资金交割。
贵金属买卖包括境外贵金属交易和境内贵金属交易,境外贵金属包括即期、远期、掉期、期权和其他衍生品;境内贵金属交易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产品,上金所产品有现货实盘业务、现货即期合约和现货延期交收合约。
适用群体
具备贵金属交易资格的金融机构。
交易币种
贵金属、人民币和外币。
交易流程
1.银行与对手方相互建立交易额度,交换标准清算指示。
2.境外贵金属方面,银行通过路透交易机等电子交易系统询价成交;境内贵金属方面,银行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或外汇交易中心系统询价成交。
3.双方进行资金交割。
货币掉期是指在约定期限内交换约定数量的两种货币本金,同时定期交换两种货币利息的交易协议;交易双方可以按照固定利率计算利息,也可以按照浮动利率计算利息。
适用群体
具备衍生交易资格的金融机构。
交易货币
人民币、美元、欧元、日元、英镑、澳元、港币等主流货币。
操作流程
1.银行与对手方相互建立交易额度,签署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交换标准清算指示。
2.银行与对手方可在中国外汇交易中心系统上通过询价交易方式进行货币掉期买卖,也可以通过路透交易机或其他电子交易系统询价成交。
3.双方进行资金交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