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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分期

        商品分期是指信用卡持卡人在POS终端或合作商户直接完成分期付款购物的业务。由我行向商户全额垫付清算款项,持卡人再根据信用卡账单按时偿还每期款项。

分期期数

        提供3、6、12、18、24、36等期数选择,不同产品、不同渠道存在差异,具体以办理页面为准。

分期金额

申请分期的最低金额和最高金额,根据具体商户渠道确定,最低200元,最高50万元,且不超信用卡的信用额度。

分期方式

支持分期还本,即每期分期分摊本金为“分期金额/期数”,每期分期利息为“分期金额×单期利率”。

分期利率

因不同渠道活动力度不同,分期利率存在差异,具体单期利率和近似年化利率(单利)详见办理页面。

1.近似年化利率(单利)根据持卡人现金流计算出内含报酬率后年化而得。内含报酬率IRR是指使未来现金流入量现值等于未来现金流出量现值的折现率。计算公式如下:。近似年化利率(单利)提供持卡人参考,受交易时间、大小月天数不同及提前还款等不同等因素的影响,实际年化利率与上述近似年化利率(单利)可能存在差异。

2.我行有权根据市场情况、商户支持情况和客户资质上下浮动,实际执行年化利率以分期办理页面展示和对应业务合同为准。

办理渠道

线下商户:我行允许在支持POS分期的商户中进行商品分期。

线上平台:我行在行内线上支付收银台,以及支付宝、微信(财付通)、京东、携程、去哪儿旅行、唯品会、转转等平台收银台支持信用卡分期,对应平台服务号码分别为:

服务条款

以上信息可向宁波银行信用卡客服热线(400-00-95574)进行核实。

附件为商品分期业务细则,为保障您的合法权益,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内容,并特别注意加粗条款。如您有疑问,可致电宁波银行信用卡客服热线咨询。

附件:《宁波银行信用卡商品分期业务条款及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