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为了向您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现将我行询证函业务相关内容进行公示,具体如下:
一、办理方式
我行询证函支持邮寄、现场跟函以及通过中国银行业协会第三方平台申请数字函证的方式办理询证函业务。
二、办理所需资料
1、邮寄方式:需邮寄询证函原件,原件上需加盖被询证单位预留在我行的公章或预留印鉴。
2、现场跟函方式:询证函原件(印章加盖同邮寄方式)、事务所跟函人员的身份证件、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的介绍信,其中跟函人员信息需与询证函“联系人”信息一致,特殊情况需要修改联系人的,需在介绍信中说明。
3、数字函证方式:事务所需通过中国银行业协会搭建的银行区块链服务平台发起询证申请,被询证单位需在我行开通企业网银对所询内容进行线上授权。目前我行数字函证仅支持《银行询证函(格式二)》格式询证函。
三、收费标准
100元/份,支持现金支付或银行结算账户扣收,其中小微企业免费。(2022年8月5日起,在此基础上按9折收取询证费用)
四、受理函证事项
我行支持1-14项(含附表)询证函以及验资业务询证函的集中处理,其中第13项包含我行代销的理财产品,办理机构与地址详见第六部分。对于事务所时效性要求较高的询证函,我行各网点均支持现场跟函方式回函。
注:我行数字函证暂不支持14其他项的查询。
五、函证回函
我行询证函原则上采用我行自有格式回函,回函范围为一级分行/宁波地区一级支行,回函用章为电子账户章,可通过我行官网业务验证模块校验。其中数字函证印章具有数字签名。
六、办理机构
我行询证函业务,由上述各地区函证中心、业务处理中心集中处理,各网点也均可受理现场跟函的询证函业务。感谢各位客户对我行业务的一贯支持!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致电我行客户服务热线:95574。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