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宁波银行客户: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振消费、扩大内需、优化“两新”政策实施、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持续降低企业融资及居民个人消费信贷成本,助力释放企业投资及居民消费潜力,根据《关于优化实施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金〔2026〕1号)》《关于优化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6〕2号)》《关于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6〕4号)》《关于优化实施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6〕5号)》相关规定,以及《关于印发<个人消费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财金〔2025〕80号)》精神及相关要求,我行正在依法有序推进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账单分期、企业设备更新贷款、中小微企业贷款、服务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政策的组织实施工作。
我行将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优化办理流程,简化办理手续,加强资金合规使用,推动政策尽快实施。具体办理渠道、操作指引等实施细则后续将通过我行官方网站、手机银行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敬请留意。
我行办理上述贷款贴息不额外收取任何费用,没有委托官方渠道以外的任何机构、人员代为办理,请广大客户谨防各种形式的诈骗,保障财产和信息安全。
感谢您长期以来给予我行的信任与支持!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