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公告
2026-07-31

根据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与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粤财资产”)签署的《个人不良资产批量转让项目资产转让合同》(编号:【NBCBYCZZ0012】),宁波银行已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含罚息)、其他费用等,简称“债权”】依法转让给粤财资产,相关借款合同的其他内容不变。

宁波银行作为前述债权的转让方,粤财资产作为前述债权的受让方,特此联合公告要求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或债务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或自知悉上述债权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接收到相关APP站内信通知、短信通知、电话通知、信函通知)之日起,向粤财资产履行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如债务人丧失民事主体资格,请相关承担债务的主体依法履行偿还义务。

前期宁波银行已报送公告清单内债务人的借款信息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数据库,现粤财资产作为前述债权受让方将依据相关协议约定,将债权的不良贷款信息承接继续上报至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数据库。

宁波银行与粤财资产会基于转让安排进行账户确认,请债务人按照原还款入口、方式及时还款。

如债务人对本公告内容或有关债权有任何疑问,请联系:粤财资产联系电话:4008303222;宁波银行联系电话:95574。

特此公告。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7月31日

公告清单: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7期个人不良贷款(个人消费贷款)转让项目清单

注:公告清单仅列示截至2026年6月9日债务人在宁波银行的账面欠款本金、利息、费用余额,债务人至实际支付日应支付给粤财资产的利息、费用等按债务人与宁波银行签署的相关借款合同及有关约定计算。